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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州發(fā)布《關于調(diào)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政策解讀
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6-03   瀏覽次數(shù):0
核心提示:蘇州發(fā)布《關于調(diào)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政策解讀2024-06-03 09:08:47 來源:央視網(wǎng)  據(jù)蘇州發(fā)布消息,蘇州發(fā)布《關于調(diào)
 蘇州發(fā)布《關于調(diào)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政策解讀
2024-06-03 09:08:47 來源:央視網(wǎng)
 
  據(jù)“蘇州發(fā)布”消息,蘇州發(fā)布《關于調(diào)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政策解讀。
 
  01
 
  制定背景
 
 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、省、市關于促進房地產(chǎn)業(yè)良性循環(huán)和健康發(fā)展各項決策部署,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結合我市實際,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(fā)了《關于調(diào)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》(蘇房金〔2024〕34號)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對部分公積金使用政策進行調(diào)整,現(xiàn)就相關內(nèi)容作如下解讀。
 
  02
 
  主要內(nèi)容
 
  1.提高貸款最高限額。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,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(含)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,貸款最高限額為150萬元;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,貸款最高限額為120萬元。
 
  2.加大綠色建筑貸款支持力度。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二星級及以上居住類綠色建筑的,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上上浮20%。該項支持政策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2年,僅可享受一次。借款申請人同時符合我市多種可上浮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情形的,以其中最高可上浮比例為上限,上浮額度不重復累加計算。
 
  03
 
  執(zhí)行時間
 
  《通知》自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 
  04
 
  注意事項
 
  (一)關于綠色建筑
 
  1.本《通知》所述綠色建筑貸款額度上浮適用于購買新建住房,暫不適用于購買二手房及辦理“商轉公”貸款。
 
  2.繳存人購買符合本《通知》所述星級綠色建筑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,如購房合同已載明綠色建筑等級信息,則無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;如購房合同未載明綠色建筑等級信息,應提供建筑設計施工圖審查合格證的“綠色建筑設計專篇”和綠色建筑預評價報告。
 
  (二)關于新老政策銜接
 
  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日期在2024年6月1日之前的,按本《通知》實施前的政策執(zhí)行;受理日期在2024年6月1日(含當日)之后的,按本《通知》執(zhí)行。貸款受理日期為繳存人向公積金中心申請之日。
 
  05
 
  案例解析
 
  案例一
 
  單身職工張某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,繳存基數(shù)為10000元,貸款期限30年。
 
  在原政策規(guī)定下,張某可貸額度為10000×0.35×12×30= 126萬元﹥原來的最高限額80萬元,故張某公積金實際貸款額度為80萬元。
 
  政策調(diào)整后,張某可貸額度為10000×0.35×12×30=126萬元﹥現(xiàn)在的最高限額120萬元,故張某公積金實際貸款額度為120萬元,貸款額度增加了40萬元。
 
  (注意:實際業(yè)務中,最終可貸額度將結合申請人公積金繳存情況、家庭收入、購房總價款、首付比例等因素綜合計算得出。)
 
  案例二
 
  職工李某和配偶錢某購買首套自住住房,其購買的房屋為新建二星級綠色建筑。夫妻二人的繳存基數(shù)分別為10000元和5000元。夫妻二人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,貸款年限30年。
 
  在原政策規(guī)定下,李某家庭可貸額度為(10000+5000)×0.35×12×30=189萬元﹥原來的最高限額110萬元,故李某家庭公積金實際貸款額度為110萬元。
 
  政策調(diào)整后,李某家庭可貸額度為(10000+5000)×0.35×12×30×(1+20%)=226.8萬元﹥現(xiàn)在的最高限額上浮20%后的額度180萬元,故張某公積金實際貸款額度為180萬元,貸款額度增加了70萬元。
 
  (注意:實際業(yè)務中,最終可貸額度將結合申請人公積金繳存情況、家庭收入、購房總價款、首付比例等因素綜合計算得出。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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